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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处无灯小区何时能见亮有关部门:新建小区无路灯不予验收,至今尚未见亮的将责令安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3:12 新晚报

  本报讯 (记者邢光华)近日,许多市民反映,小区内没有照明设施,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连日来,记者对道里、道外、南岗等区进行调查,发现百余家小区内无路灯设施,每到夜里一片黑暗。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市有数百个居民住宅小区,其中约50%无路灯等照明设施,这一问题成为小区居民投诉的焦点。

  据介绍,目前我市居民住宅小区无灯原因比较复杂。首先是开发商在开发时,没有对公共照明设施进行布控,便移交物业管理。其次,一些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承诺,小区内照明设施齐全,但公共照明设施使用民用电,居民无法承担这笔费用。此外,由于人为破坏,也使本来设置了相应照明设施的一些小区,成为无灯区。还有部分小区物业公司为节省电费,控制开灯时间,成为“限亮”小区。

  业内人士认为,去年底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完善城市的功能照明,大城市亮灯率要达到97%,中小城市要达到95%。坚持经济实用、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的服务原则,小区的公共区域装灯率要达到95%。照明设施作为小区建设的一个配套设施,应像绿地和停车场一样,作为一个硬件设施纳入规划建设要求。

  据有关部门介绍,住宅小区内照明设施,成为验收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之一,其亮灯率,应该成为开发和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以确保小区居民出行安全。今后,凡新建小区没有路灯的将不予验收,至今没有路灯的住宅小区,将责令采取相应措施,安装照明路灯,并在相应时间内进行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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