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依靠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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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5:29 重庆晚报 |
一场车祸改变了潘芳这个老板娘的命运,七年孤身追凶(见本报今日7版),痛得不能再痛的七年,她为何要独自承担这一切?为什么不紧紧依靠司法机关?为什么不要求法律的保护? 车祸发生后,潘芳就匆匆启程,她只有一个念头:肇事者负有完全责任,找到他,自己就摆脱了。但潘芳走得太急,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她最应做的是寻求法律的保护。 如此大的车祸,肇事者跑得“无影无踪”,可以说,已经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规定,这该由司法机关处理,根本不是潘芳的“业务”。花七年追凶,成本太大,我们的法律不会鼓励如此投入“巨资”,法律不会这么无力。 潘芳知道自己负有责任,但她过高估计了责任。试想,如果每个人都像潘芳这样,我们的司法机关又做什么?并且,这种低效率的追凶,可能干扰司法机关的追查,反而不利。同样,假如出现司法机关不作为,潘芳依然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 当我们自己无法保护自己,我们只有求助法律的保护。潘芳的勇气值得称赞,但她更应学会依靠法律。 刘 住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