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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查出问题多已纠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6:2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日前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整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次审计整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去年10月份以来,省审计厅对审计的23个省直部门单位全部进行了审计回访和督促检查,截至今年2月中旬,除债权债务问题正在组织清理外,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均得到较好纠正

  省政府高层力促整改

  去年年中,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向省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省政府抓好整改工作。去年7月,韩寓群省长到省审计厅现场办公,对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高审计执法效果和质量作了重要指示。对去年预算执行审计反映的问题,有4位省政府领导先后10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研究改进措施。省政府今年还出台《山东省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纠正存在问题的责任,为解决审计决定落实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

  今年3月底,省审计厅又将整改情况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进行了报告。委员们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省政府对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

  追缴3837万失业保险金

  对审计发现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问题,林廷生和赵克志两位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落实整改。专门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为切实解决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向各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对规范管理和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反馈的情况看,欠缴的8051万元失业保险费已收缴2774万元,挤占挪用的1346万元失业保险金已追回1063万元,少报失业保险费收入3415万元已全部上交,未上缴财政专户事业保险基金1.45亿元已全部得到了纠正。

  纠正落实4.31亿元税款

  省地税局按照省政府和审计部门的要求,向有关单位和各市局专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整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全省地税部门已落实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4.31亿元。

  对漏征漏管和纳税申报不实的问题。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等征收机构及时组织开展了清查,将漏征漏管的纳税户全部纳入了征管范围,对申报不实和漏缴的税款已追缴入库3680.43万元。

  对虚征或少征税款的问题,有关地税部门已按照税法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征管措施,对少征的税款已征缴1.58亿元。

  对人为调节税款入库进度的问题。有关地税部门已落实纠正6302.79万元。

  对税务稽查和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省地税局稽查局责成有关市县对稽查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稽查查补的税款已追缴入库1.73亿元。

  23个部门单位建制66项

  截止到今年2月20日,这次审计的23个省直部门单位应处理纠正违规问题金额6.92亿元,除债权债务长期挂账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组织清理外,其他问题已基本落实纠正。这些部门重新建立了有关的财务制度共66项。

  关于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5个未按规定批复所属单位预算自行调剂使用的部门,已落实了整改措施,今后将严格执行批准的部门预算。7个未及时拨付资金的部门单位,除个别单位需按照用款进度拨付外,其余已拨付到位。5个部门单位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1746.27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175.81万元,重新报经批准等570.46万元。

  关于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规定不到位的问题。3个部门单位对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809.47万元,已上缴财政。6个部门单位未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1.55亿元,已全部进行了清理纠正。

  关于有些部门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的问题。11个部门单位隐瞒少计收入3657.33万元,已全部作了纠正。10个部门单位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的,正在组织清理。6个部门单位设置账外账的,已纳入了财务统一管理。

  预算外行政性收费全部缴入省级国库

  关于部分收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省财政厅对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部分行政性收费,已从2005年起全部纳入预算,缴入省级国库。

  关于资金分配不及时,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以及政府性基金结转较大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分别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及时研究确定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努力做到均衡拨付预算资金,减少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关于省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已按照审计意见督促有关市县财政等部门认真作了纠正,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已责成按规定用途将资金拨付到位;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已责成限期整改,有的已归还原资金渠道,有的已将资金收回;对虚列支出的,已作了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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