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维权成共识(今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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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6: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中玉 因火车上就餐购物索要发票无果,公民郝劲松把铁路分局告上了法庭。郝劲松的举动令人侧目!虽然社会上对于郝劲松“发票”诉讼行为本身可能还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一点来说,大家都是认同和肯定的。 事实上,像郝劲松这样勇于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公民,在实施依法治国、公民法治意识日益提高的中国已经越来越多。 有农民为土地、树木的承包权而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有旅客为火车票春运的涨价而起诉铁路部门;有司机为汽车尾气排放的达标问题而向管理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房屋采光权”、“姓名更改权”等一些形式很新颖的权益不断出现,而讨薪农妇熊德明、揭露西安宝马彩票黑幕的当事人刘亮、揭开阜阳毒奶粉事件第一人高政等一大批依法维权名人也为公众所耳熟能详…… 这些人的行为,目的都是一个———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权,这个现在已经很显平常的举动,在数年前,却还真不多见,也很难付诸实施,效果也没有今天这么明显。 那时,公民法律意识不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一些公民却浑然不知;即使认识到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不愿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一味忍受;而另一些公民则不相信法律途径,选择了私了、上访等方式来讨公道。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公民在遇到纠纷时,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依法维权已成为众多公民维权的首选。此外,国家也日益重视并采取了多种手段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普及,鼓励提倡公民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的重要性在今天已经成为社会和公众的共识! 可以说,如今“依法维权”时代的来临,是公民自身与党和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正是这种共同的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的法治氛围。反过来,这种环境又增添了公民依法维权的信心和勇气。 依法维权出现的新气象让我们有理由感到鼓舞和激动,也为公民理性维权昭示了一条光明大道。只是,我们在鼓舞和激动的同时,还应该保持一份清醒:维权尚未完成,公众仍需努力!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3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