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教师上课需尊重差异 课后辅导纳入教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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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7:4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4月12日讯(记者许欣)今天,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教师备课制度、布置和批改家庭作业制度等方面作出指导。 严格控制小学生作业量 省教育厅规定,作业布置要立足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原则上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所布置的作业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鼓励学生结合自身经验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探究性作业。老师批改作业要认真,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批改学生作业或只搞集体订正。 教师上课需尊重差异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求教师尊重差异、关爱学生、因材施教;要求教师尊重学生见解,重视学生经验,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注实践,鼓励学生创新。 课后辅导纳入教师职责 课后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续,是培优扶差、因材施教的具体体现。各中小学校要将课后辅导纳入教师的工作职责,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对象、有内容、有措施、有纪录。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 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 省教育厅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校内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等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惟一标准,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校或学生排名。 作者:许 欣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