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03-2004年度“文明高校”开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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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01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高校2003-2004年度文明学校评选工作启动。我省规定,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高校,不得申报参评文明学校。 据介绍,文明学校的基本标准包括创建意识强、办学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管理有序、校园环境整洁优美等多个方面。同时强调,在评选年度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高校,不得申报参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发生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在当地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出现与文明学校称号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的;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申报学校要实行公示制,接受全校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和评议。(龚学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