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杀妻冤案今日宣判 佘父要求赔偿20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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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17 沈阳晚报 | ||
老伴冤死要求赔偿20万元 据佘父介绍,1994年4月,儿子祥林被公安局抓走后,老伴杨玉香确信孩子是被冤枉的,一方面印了800多份寻找儿媳张在玉的寻人启事四处张贴,一方面继续去县里的公检法部门上访,想将儿子被冤枉的实情告知承办部门。 可是,不久就被公安局抓到看守所,整整关了9个半月,被保释出来不到3个月,就忧郁成疾而终。 佘父表示,等儿子的国家赔偿金落实后,将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老伴冤死的国家赔偿金。当记者问要赔多少时,佘父说,目前还没想好如何申请,但这笔赔偿金一定要给,从老伴死亡之日至儿子被宣判无罪11年,要20万元吧。 要让张家赔无名尸的殡葬费 在佘树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佘家向南约800米的小麦地,他指着6个坟墓组成的坟地介绍说这就是我们佘家的祖坟。在南北相邻的两个坟墓处,佘父指着最北边的坟墓说,那是我冤死的老伴杨玉香之墓,南边就是无名女尸的坟墓。佘树生指着坟墓气愤地说,当初发现无名女尸后,亲家指认那就是被祥林杀害的张在玉。在张家的逼迫下,自己只好雇人将无名女尸埋到佘家祖坟。当初,为埋尸体共花了3000多元的殡葬费!佘树生还毫不客气地说道,无名女尸将在儿子被宣判无罪后迁出,还要赔偿殡葬费。 佘祥林曾表示,他以前在雁门口镇石灰厂做过事,曾与当地派出所领导有冲突。所以无名女尸出现后,才出现张家故意作伪证,导致他入狱。 今日宣判佘祥林无罪 昨日下午,记者在京山县人民法院门口看到,有公安和法院的6部警车停在门口。而在法院的传达室门口,贴着一张通告,上面写着:各位来采访佘祥林故意杀人案需要13日旁听的媒体记者,请与荆门市委宣传部联系。 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今日开庭时,只会对佘祥林进行无罪宣判,不会对佘祥林提出国家赔偿金、如何处理涉及冤案的公检法部门当事人等进行宣布。 此外,造成佘祥林冤案的原京山县公检法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在佘祥林杀妻冤案真相大白后,如何受到惩治,是公众和媒体最为关注的。记者11日从京山县法院有关部门获悉,当时审办佘祥林冤案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涉案人员现一律被停职,接受荆门市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部门抽调出的工作组的审查。据《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