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两年内基本化解券商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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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26 红网-湖南日报 |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张旭东毛晓梅)近段时期一些证券公司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对此,中国证监会负责人12日明确表示,将坚持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力争在两年之内基本化解现有风险,同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为证券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证监会按照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加强防范、及时处置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化解或控制了多家证券公司的风险。目前证券公司的风险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和化解证券公司的风险既要妥善解决好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问题,更要针对市场情况的变化,认真分析、深刻总结,改进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切实提高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威慑力。 他表示,今后一段时间,证监会将继续把做好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当前的工作重点确定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证券公司进行彻底排查,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合规经营目标。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或继续违规的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查处。 二是完善以保护客户资产安全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如全面实现客户交易保证金的独立存管,大力推进第三方独立存管制度,改革国债回购交易结算制度等,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实施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其运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四是进一步改善证券公司经营环境,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一批优质证券公司做大做强。 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毛晓梅张旭东)中国证监会负责人12日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所明确的基本原则,目前解决股权分置已经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 我国股市上存在的“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