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六名妇女的奸尸恶贼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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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28 新华网 |
用纱巾、尼龙绳作为工具,41岁的北京市人王宝增勒死6名妇女并奸尸。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受理了市检二分院起诉的王宝增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抢劫案。 41岁的北京人王宝增前科累累。1982年12月,他曾因流氓被劳动教养1年;1984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89年7月因流氓被劳动教养3年。 据起诉书指控,王宝增于1997年1月至2004年2月间,先后在通州区城关镇、朝阳区管庄等地拦截6名妇女,并用纱巾、尼龙绳将该6名妇女勒死。 王宝增对其中4名妇女的尸体进行奸淫。此外,王宝增曾对他人抢劫。 检察机关认为,王宝增目无国法,多次故意杀人且对尸体进行奸污;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该案正在审理中。(来源: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