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今起“安检”失职项目总监吊销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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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44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通讯员孔祥林刘峰)为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范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10日市建委发出《关于开展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开始对全市的在建工程进行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凡是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并拒不履行安全职责的项目总监,将在全市通报批评的基础上,给予1年内不允许在我市担任总监职务,并吊销相应资格。 据悉,本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施工企业是否严格履行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规范开展自检自控工作;工程建设单位是否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理安排工期,及时足额支付工程安全措施费用;工程监理单位是否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理,对重点危险源实施监控,安全监理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等。检查中,凡是安全管理混乱,出现1个不合格工程的施工企业,将全市通报批评,并作为不良记录登记在案,项目经理年度安全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取消当年度参与工程投标资格;对出现2个以上(含2个)不合格工程的施工企业,暂停3~6个月投标承接工程资格,并全市通报批评。对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或拒不履行安全职责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项目总监,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且1年内不允许在我市担任总监职务,情节严重的,报请发证机关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