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痕迹物证锁定盗窃嫌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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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4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记者王腾)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3年前在合肥作案,2005年3月落网后却对案件事实三缄其口。警方以从现场提取的一枚物证迅速固定了其犯罪事实。4月11日,这起近年来合肥市首例“零口供”案件被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2年4月7日凌晨,合肥市义仓巷公园新村发生一起爬楼入室盗窃案件。窃贼攀爬进5楼一住户室内盗走现金300余元,并在卫生间留下一枚痕迹物证被合肥市庐阳刑警大队提取。庐阳刑警大队通过上网比对,发现这枚痕迹物证,是一名叫张月亮的男子所留。张月亮,1977年生,贵州省德江县人。警方迅速确定其为该案犯罪嫌疑人。与此同时,警方还发现2003年3月合肥盐业公司宿舍盗窃案中,窃贼盗走现金2500余元和一部手机,同时也留下了一枚痕迹物证,而这枚痕迹物证也与张月亮相吻合。 于是,合肥庐阳刑警大队迅速以张月亮涉嫌犯有这两起盗窃案,对其上网追逃,终于在3月12日,从重庆将张月亮押解回肥。 张月亮只承认自己来过合肥一次,只住过一晚,犯下公园新村那起盗窃案,对第二起犯罪事实拒不交待。面对犯罪嫌疑人的“零口供”,刑警大队经过分析认为,张月亮在第二次案发现场留下的痕迹物证,完全可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并且这一观点得到了检察机关的认同和支持。2005年4月7日,张月亮被批准逮捕。4月11日,此案以第二起案件事实“零口供”被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