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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去年共发生七十起重特大事故 四厅官被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03 中国新闻网

  昨日,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2004年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通报。

  ——去年共发生重特大事故70起

  2004年,全省共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70起,已批复结案68起。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64起,结案63起,安康市岚皋县“10·29”隧道重大窒息死亡事故正在协调中;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特大事故5起,已全部结案;特别重大事故1起,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在已批复结案的68起重特大事故中,追究行政和管理责任的事故19起,共有112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23人、科级干部56人、其他人员29人;3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5起特大事故处分3厅级干部

  在已批复结案的5起特大安全事故中,3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22人、其他人员2人;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五起特大事故是:

  2004年2月10日丹凤县农用车非法载人交通事故有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驾驶员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3月13日宝鸡市陈仓区货车载人交通事故有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驾驶员和个体业主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6月15日黄陵矿业公司一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3人、其他人员1人;瓦斯检测员和通风副队长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11月27日周至县境内四川省巴中运输公司大客车交通事故驾驶员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12月17日紫阳县非法渡运沉船事故有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个体船主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华商报;作者:刘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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