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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严查9起房市违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郑章伟)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近日对房地产市场整治的结果,目前已经立案查处的9起房地产公司及中介机构违法经营案件,其中3起案件———万邦公司、卓群公司及濮某非法代理房屋中介的处罚结果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据悉,市工商局还对上海威逊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荣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新好世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恒房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涉嫌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在结案后及时向社会披露。

  市工商局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公司利用市中心区域房源少、供求紧张的现象,互相串通勾结,开发商对外谎称无房可售,却将房源提供给一些中介公司实行“价外加价”销售,要求购房者支付所谓“好处费”,然后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私分价外差价。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旦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20万元的罚款。

  商品房停止“转按揭”以后,明确规定房产持有人应当还清贷款后才能够卖房。但是有些中介公司为了非法牟利,帮助客户规避政策规定垫资还款,再加价对外销售,从中收取高额息差。这种行为是国家禁止的非法融资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秩序,一旦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违法所得20%的罚款。对有关的房地产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市民可向12315举报。

  通报案情

  散布假购房信息重罚万邦20万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万邦公司要求下属“万邦都市花园”售楼处在网上订立虚假定金合同,散布虚假信息。现已查实,该公司散布的虚假信息有:一是购房主体虚假。以刘某和杨某的名义,分别在17套房屋中订立合同25次、在4套房屋中订立合同19次。二是购房人信息虚假。购房人的住所分别为“阿哥如果而后”、“的沙皇”、“阿斗发个”、“无可奈何花落去”等。三是购房价格虚假。如一套价格为140万元左右的商品房,在定金合同中出现的价格最低为3.4万元、最高1212万元等不同的价格。市工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万邦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私制转让合同

  2004年10月至11月,卓群公司通过让客户双方签订由其私自制作的《房屋转让合同》,从事了“万邦都市花园”两套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依法禁止转让的预售商品住房(期房)买卖的经纪活动,并从中收取佣金15800元。市工商局根据《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的规定,对卓群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5800元,并处以罚款4万元。

  黑中介收佣金

  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濮某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与上海住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住商不动产加盟契约书,以住商不动产民生加盟店的名义对外从事了8套商品房的中介业务,收取中介佣金总额约12万多元人民币。市工商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濮某没收违法所得121270元;并处以罚款8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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