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家超市被取消卖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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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24 东方早报 |
昨天,记者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一季度对全市各大超市、便利店的乙类药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已经结束。此次,全市19个区共1194家超市、便利店中,通过换证的有931家,换证率为78%。 食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处长王燕告诉记者,大致上有三种原因导致了263家门店未取得新证。部分门店已经宣布自动歇业,并且主动吊销了许可证;还有些超市或便利店的人员不符合要求,尚未培训就上岗工作;一些企业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停止了乙类药的销售,自愿取消了这一特殊商品的经营权。 记者了解到,此次换证经历了两个多月,淘汰了一批经营不善、管理不当的门店,规范了上海超市、便利店乙类药的经营状况。在未取得新证的263家门店中,最主要的一个因素是门店人员更换频繁,而新到岗的员工未经培训或仅培训一天就上岗工作,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没有延续性,有时因人员流动频繁,连一些正常的业务交接手续也免了。 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较低。从事乙类非处方药经营的人员大多仅参加了一次上岗培训,对药品知识知之甚少,具体操作起来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据王燕透露,药监局最近也组织了2期共250人的专题培训。培训人员由自愿报名的形式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一些药品的基础知识讲解,例如怎样对顾客进行包装解释,怎样介绍药品成分等。 王燕表示,经营企业不能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一两次培训,企业内部要重视,应该定期组织讲座和培训,使员工的知识不断得到更新,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素质。 另外,一些连锁超市总部药师未能尽显管理、培训之能。一家连锁超市下属的乙类非处方药专柜数量是相当可观的,要对如此多的下属企业进行管理和人员培训,仅凭总部的一名药师显然力不从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