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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王偷卖他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27 东方今报

  记者 夏友胜 通讯员 陆昆峰

  今报周口讯趁房主全家外出打工,一破烂王盗得购房手续后又伪造房主身份证,把房子低价卖掉了,房主发现后,买主却迟迟不肯搬出。4月11日,法院一审判买主5日内还房。

  1997年,王化印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太康县城关镇建设路北段的太康县四建公司家属楼一楼的一套住宅。其后,他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购买了家具、家电,并在房南端自建了3间平房。不久,王化印全家外出打工。

  2004年7月,王化印的家属回家探亲,发现房内竟有人居住,一问,原来房子换了主人。

  王化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原来,2003年12月,在县城收破烂的祁荣锋发现王化印的房子无人居住,便进入王家将家具、家电盗卖。2004年1月9日,他又用伪造的王化印的身份证和盗得的购房手续,将王化印的房子以5.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太康县一机关干部王传强,还把王化印的金额为7万元的购房发票也交给了王传强。

  2004年9月11日,偷卖此房的破烂王祁荣锋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追回未挥霍的卖房款2.17万元。今年1月18日,太康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诈骗罪判处祁荣锋有期徒刑4年,并责令祁荣锋退回犯罪所得赃款3.33万元。然而,由于王传强迟迟不搬出,王化印只能望“房”兴叹。

  协商退房未果后,王化印把王传强告上了法庭,太康县人民法院经过3次公开审理,4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王传强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王化印的房子,并保障该房不得损毁,同时返还王化印购买该房的7万元发票一张。至此,这起离奇的房屋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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