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飞”讼缠身 肖像案再开庭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 “我当初答应的是给章飞一绝美容院做广告,而不是给章飞一绝美容液做广告!”被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打工仔郑小江,把“章飞一绝”公司及其加盟店上诉至广州中院。昨日,这个引起全国关注的肖像权纠纷二审开庭。 一审开庭时,郑小江将广州15家加盟店和相关被告告上法庭,并索赔150万元。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双方协议中对如何使用有郑小江照片的方式和范围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和限制,各专营店在应诉后即停止了使用相关资料,在结果上并未对郑小江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郑小江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在庭上,为打官司已误工两年的郑小江仍坚持要求对方支付10万元赔偿。 “章飞一绝”方面的代理律师则称,章飞一绝祛斑美容院及其各加盟店在郑小江照片的使用上,是一种授权代理的关系。因此,加盟店的使用行为应视同美容院的行为。根据当年的双方协议,该美容院拥有在全国范围内使用郑小江祛斑美容前后对比照片的权利。 新闻追踪(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