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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纤检局发出纺织品服装“预警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48 燕赵晚报

  不少服装以次充好

  本报讯(尹克强刘宝芝)根据消费者关于纺织品服装的投诉,省纤检局向各商场发出“预警通报”,把省会商场销售的纺织品服装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隐患一一指出,并与省会各大商场的人员座谈,共商改进办法。

  据省纤检局纺织服装科有关人员介绍,从去年检查情况来看,纺织服装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一些服装标识不规范,主要存在问题有:号型标识中未标体型;服装面料成分标识未按国家标准标注;产品执行编号错误;洗涤标识未按国家标准标注;产品名称不规范;合格证无检验员工号;羽绒制品,未注明绒种、含绒量、充绒量等;一些高级成衣或特殊面料成衣(如羊绒服装),未标明服装使用或储藏注意事项。

  二是产品的纤维名称不规范,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专家指出,纤维成分含量,反映了产品的档次和穿着舒适度,自然纤维的透气度和舒适度要高于人工纤维。有的标识与实际纤维含量不符,有的纤维含量标注混乱,存在以次充好的问题。

  三是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现象,特别是发现了个别大品牌服装存在以次充好问题。有的服装面料名实不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部分产品甲醛含量超标;产品色牢度问题突出,容易脱落、褪色等。

  另外,引起消费者投诉的除以上原因外,还有毛、绒类制品起毛起球严重,耐久性标签洗涤方法标注不准确等问题。

  面对如此令人担忧的服装、纺织品质量问题,我们该怎么办?答案是乐观的。据了解,国家已经对此出台了《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有针对性地根治服装、纺织品生产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它是一部基础性的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纺织品的强制性标准。据介绍,新的《规范》要求市场上流通的服装共有5项指标必须达标,即甲醛含量、PH值(酸碱度)、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过渡期后,如抽查发现仍有不达标的服装,不仅要禁止其销售,而且也不允许作为库存品或削价品处理,只能销毁。1年过渡期后,服装、纺织品仍不达标者,将禁止销售。

  省纤检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自2006年1月1日起,不符合《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纺织品将禁止生产、销售,提醒广大生产企业、经销单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按标准规范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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