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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文化贸易逆差悬殊 文化产业应“走出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1: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2日电文艺演出:引进和派出每场收入比为10:1;出版类:引进与输出比为6.84:1;版权贸易:引进与输出比为10.3:1;图书版权:中国引进12516项,输出仅为81项。据北京日报报道,东方歌舞团日前收到加拿大某演出公司的传真,语出惊人:“你们宠坏了加拿大华人,他们可以经常看免费的中国文艺团体演出。”

  据了解,中国每年派出数百批演出团队,可是赚回外汇并在西方主流社会产生影响的只是少数。包括演艺产品、音像产品和展览等在内的文化产品多数依靠文化交流来进行,与大举进入中国的欧美娱乐产品、日韩电视剧音像产品等反差鲜明,造成悬殊的文化贸易逆差。

  中外文化贸易额相差十倍

  就文化贸易逆差大的问题,有关部门提供一组数字:2004年,仅北京市派出61批演出团队,计658人次;引进83批演出团队,计1190人次。表面看来,进出口批次相当,但中国演出团体出国演出收入,一般平均每场不到3000美元;国外同等团体来华登台,每场酬金多在三四万美元,而像多明戈一类的大腕儿,酬金要几十万美元。

  《中国出版年鉴2004年》显示,2003年中国出版类引进与输出比为6.84:1;版权贸易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中国的引进与输出比约为4:1,1996年后版权引进以年均57%速度增长,输出则迟缓增长,到2002年引进与输出比约为10:1,到2003年引进与输出比上升为10.3:1。巨大逆差还反映在结构上,以图书版权为例,2003年中国引进12516项,输出版权仅为81项。

  中国文化资源之多和产值之低,与越来越国际化及市场运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张宇坦言:“中国以前根本就没有对外文化贸易,只有文化交流。”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也说:“中国是文化资源大户,不是文化产业大户。在当今的国际文化市场中,文化贸易占主流,非盈利的事业性文化交流起的只是辅助作用,我们要适应这种变化。”

  中国出口文化产品多为粗加工

  影响中国文化产品出口产生效益的问题很多,但有两点至关重要,一是中国文化在世界上尽管越来越有影响力,但还不是十分强大,中国文化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份额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二是文化产品尚属于初级产品出口。中国出口的文化产品尚处于粗加工阶段。中国文化产品不能按照国际市场的需求,按照输入国的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欣赏习惯,有针对性地进行生产和创造。这样的产品没有进行深加工,只能用于开拓海外华人市场,也自然不可能带来大的市场利润和文化影响。

  文化企业应是“走出去”的主力军

  日前,文化部官员张新建表示:“‘走出去’根本上要依靠文化企业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来实现。”

  文化企业以及熟悉国际文化市场的经纪人将理所当然地成为开拓海外文化市场的主力。张新建希望:“通过文化企业创造出丰富的文化产品,国际文化经纪人利用现代的营销方式和传播渠道,使这些文化产品通过企业搭建的桥梁进入外国主流市场,并通过这个主流市场进入主流社会。”

  中国要作世界文化大国,就不能只盯着国内这点市场。目前,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文化企业,已经开始行动。由他们与美国时代华纳共同出品的音乐舞台剧《卡萨布兰卡》在北京做全球首演后,进行世界巡演;由他们制作,邀请国际知名导演、舞美等参与创作的中国京剧,正在上海紧锣密鼓地进行。据悉,上海和武汉等地文化企业也推出了以海外市场为主的杂技节目,市场表现还算不错。(徐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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