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法》执法检查组莅汕检查气象法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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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1:2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实习生宁楠)本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吴华南、省气象局副局长杨少杰莅汕检查我市《气象法》和《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对我市初步组建了一个较先进、快速、高效的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表示肯定,称赞我市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全省一流。 执法检查组一行分别考察我市气象雷达站、观象台(国家基准气候站、高空探测站),在听取副市长苏耀光的汇报后认为,市委、市政府对气象工作认识到位,把建设全市综合立体气象现代化保障体系列入“十项民心工程”,制定了《汕头市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省人大气象议案”,完成9个自动气象站建设,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进入设备调试阶段,这些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有效的气象保障。同时希望汕头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先进的气象条件和资源,做好城市发展规划和布局,发展风能、太阳能等生态能源,为汕头经济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加茂、市人大常委会农城委、市气象局负责人陪同检查。(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