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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首家开发区法院在南通组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4:1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组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这在全省开发区还是第一家。该开发区是国务院1984年批准的我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20多年来该开发区的案件曾经由崇川区法院和港闸区法院管辖。而许多涉外案件则由省高院指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目前组建该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筹备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之中,开发区内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相继成立,亟待法院与之配套。(杨萍 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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