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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张贴偷相机毛贼照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5:33 信息时报
店铺张贴偷相机毛贼照片(图)
  冲印店把毛贼照片贴在收银处的电脑上,供员工们参考防范小偷。时报记者陆明杰摄

  时报讯

  (记者沙金)小偷假扮顾客偷走冲印店的数码相机,不想踩点时留下的照片被店主认出,当得知被小偷光顾的不只自己一家后,店主将照片发送给其他同行一起防范。记者昨日在芳村区某冲印店看到了这张小偷照片,店主称只是在员工内部传看,如果发现可以及时报警。律师称此行为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

  两男子扮顾客偷走相机

  冲印店老板俞先生告诉记者,3月29日早上7时50分,店铺刚开门两男子先后来到店里买胶卷和复印。其中一名男子拿出15个一元钱买胶卷,工作人员告诉他,胶卷是19元,刚要走出店门的该男子就让工作人员过来自己拿剩余的钱。同时,另一名复印的男子嫌复印得不清楚,叫工作人员给他打印出一份。

  当时店内只有一名女工作人员,当她到门口拿钱的时候,回头看见另一男子从柜台下面拿出相机,马上叫该男子放下相机,而给钱男子则用手掐住女孩的脖子,叫她不要说话。随后,两人乘停在门口的摩托车离去。

  据俞先生说,被偷的那台数码相机是去年12月买的,价值8000多元。

  小偷踩点时留下相片

  事后,俞先生向店员了解情况时发现,其中一男子在3月28日曾来过店内,“我记得很清楚,他先拍了快照,然后复印,并且几次走到柜台内的复印机旁,都被我叫了出来”,俞先生说,数码相机平时就放在柜台下,柜子的锁刚刚坏掉,所以平时有意识的不让外人进入柜台内。

  经店员指认,电脑里留存的一张相片上的男子就是当天偷相机的小偷。俞先生报案后将照片也一并交给了警察。

  在和同行交谈时,俞先生得知,朋友康先生的冲印店在一年前也曾被小偷以类似的手法偷走相机,“我知道在芳村区就至少有五六家店丢过相机”,俞先生说,小偷多假扮顾客,趁店员不备时顺手偷走相机。

  相片传同行共同防范

  当得知不是自己一家丢过相机后,俞先生将小偷的照片给了自己的同行朋友,“给了五六个人”,俞先生说,由于二代身份证对器材的要求高,所以不少同行都购置了价值万元的数码相机。将小偷的照片传给朋友,“目的是让大家多些防范,发现后可马上报警抓到小偷。”

  记者在芳村区明心路的一家冲印店看到,店主将小偷的照片贴在柜台内的电脑上,店主钟先生说,照片只给员工看,并让大家注意这个人,顾客不进柜台是看不到此照片的。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王旭阳律师就此表示,店主的目的是为避免自身损失,让员工提高警惕,发现后可及时报警。从社会影响力上看,照片只给内部店员看,没有向社会不确定人群公开。并且犯罪嫌疑人的体貌是很难描述的,店主将照片传给同行让大家共同防范,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存在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的问题。(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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