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办主任”能搞掂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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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6:3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黄珊通讯员王燕) 有“疏通费”开路,“广东省职教研究所所长”就能帮人调动工作、搞掂法院?荔湾区一名骗子打着“广东省职教研究所所长”的幌子行骗,日前因构成诈骗罪被荔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王欣,42岁,湖南人,有本科学历却没有正当职业,喜欢在社会上坑蒙拐骗。去年11月8日至12日,王欣经人介绍认识了广州市民邹某、陈某夫妇。他自称“广东省职教研究所所长”、“广东省职教办公室主任”,在这对老实巴交的夫妇面前夸夸其谈。 王欣又告诉另一被害人黄某称自己认识省政府的领导干部,可以帮黄某在中学当老师的妻子调动工作。为了证实自己的本事,王欣炮制了“广州市教育局”公章,出具了一份假“意见”。黄某对此深为佩服,乖乖交给王欣3000元作“疏通费”。与此同时,王欣又自吹认识省国土厅的领导干部和省市法院的法官,可以帮忙解封被法院查封的房产,骗得邹某、陈某夫妇1万元。得手后,王欣迫不及待用赃款买了部手机。 邹某莫名其妙被讹走1万元,越想越觉蹊跷,去年11月13日,他向警方报了案;次日,王欣落网。(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