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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案:警惕媒介的主观倾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0:18 华夏时报

  这些天来,佘祥林冤案成了各种媒介报道的热点。成长中的中国媒体,在这次事件中所表现出的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令人欣喜,但是,某些媒体表现出来的道德倾向和话语“单向度”却是令人担忧的。

  在某些媒体的报道中,过度强调了这样几点:第一,当时作为受害者张在玉的家属联合220多名群众签名上访,要求快速处决“凶犯”。第二,佘祥林入狱之后的家庭压力迫使其女辍学、13岁出外打工。第三,佘祥林之父现在的困顿,和他对张家当时认定无名女尸就是张在玉的愤怒。第四,重审此案,张在玉一家不出庭。

  上述四点绝不是不可报道。但是,在报道中部分媒体主观倾向较强,甚至做出判断,认为是张在玉一家当初的上访和对法庭宣判的紧盯不舍造成了佘祥林冤案的发生,从而也造成了佘女和佘父母的窘迫处境。

  显然,媒介话语的这种主观臆断是不合适的。理由有二:其一,新闻报道中媒介话语的过分主观,损害了“新闻报道应该客观”的操作常识和报道理念。新闻报道的本质意义,是力图客观地反映现实,把新闻人所把握的事实如实呈现给公众。或许部分媒体的观点表达是无意识的,甚至其出发点是善意的,但是,这不能成为妄下结语的理由。

  其二,冤案的发生与张家无关,而与司法机关关系甚大。张家的女儿不见了,张家组织人员上访、喊冤、要求法庭尽快判决,此举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一言以蔽之,张家不应为冤案的发生承担责任,即使是道德压力。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不应受到受害人家属的影响,而不是如某审判人所言“冤案的形成,也有来自受害者张在玉家属的压力,怕他们上访”。审判人的托辞,媒介可以报道,但不应据此得出主观的、错误的结论。

  我们生活在一个媒介社会,人们通过媒介了解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媒介在很大程度上掌控着舆论大权,可以“捧”也可以“棒”,所以,要警惕媒介的傲慢,也要警惕媒介话语的主观臆断。

  作者:任孟山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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