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育局权威解答“二手房”家庭子女如何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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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1:38 新华网 |
南京市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将于5月中下旬全面启动。近日,有不少读者咨询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该如何入学的问题。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对此做出权威解答。 南京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该在小学招生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根据该“二手房”学区学额情况安排入学,如施教区内的学校学额已满,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学生就读;学校对施教区内“二手房”的每套住户,只能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学校就读。 关于拆迁户子女入学、小学生转学等问题,该负责人说,有条件的拆迁户,应尽量让其子女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拆迁户在过渡期间,确因暂住地与原户口所在地较远,无法在原施教区就读,应在原施教区取得学籍后,持户口本、拆迁证、暂住证和借读证到暂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就近借读手续,如学额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指定学校借读;拆迁户在分配或购买新房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让其子女留在原学校或借读学校就读,应按新的居住地,到施教区的小学办理就读手续。 据了解,小学生户口因家庭住址变动迁移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可持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联系转学,经转入地学校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学生家庭住房(“二手房”除外)变更,只要其情况符合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应按正常情况处理入学问题,特殊情况由学校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通讯员施姣记者 黄艳)(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