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洞房冒出三只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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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1:47 现代快报 |
快报讯 (记者丁岚)趁别人闹洞房时行窃。犯罪嫌疑人宋某昨日被南京检方提起公诉。 宋某曾因盗窃罪先后3次被判过刑。2005年1月2日晚,宋某应邀参加朋友林某的婚宴,饭后大家一起去闹新房,宋某又动了盗窃的歪主意。当晚10时许,宋某趁新娘的朋友马某(女)帮新人送客的机会,将其钱包(内有3170元钱)偷走。下楼后,宋某突然想起马某的新款手机(价值3800元)很漂亮,觉得“不偷的话太亏了”,于是又回到新房内,趁乱将马某的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没想到,他刚刚得手,马某的手机就响了,宋某因此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