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瘦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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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30 新晚报 |
本报讯 (实习生 胡玥 记者张磊谭启首)市建委昨天出台新规定,把竣工验收手续从18项减少为6项,缩短建筑企业办理产权相关手续时间。 据记者了解,部分企业通过“7号行动”反映竣工验收阶段手续过繁,造成办理产权证手续时间延长,市建委决定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有关监管程序进行调整。具体措施包括:建设(开发)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不再进行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联合会签,由各监管部门(单位)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简化原有监管程序,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原有18项具体监督事项简化为施工许可、城建收费、使用散装水泥、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劳保统筹共6项内容,避免重复审核;对存在超面积建设、欠缴有关城建费用、未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等违法违规情况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