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内圈地开酒廊?立法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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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4: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记者吴伟成都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酝酿许久的《成都市公园条例》(草案)将于明天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成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管理公园并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的内容涉及《条例》中关于公园规划、建设及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安排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此前,成都市有关部门对北京、上海、沈阳、武汉、杭州等城市的城市公园立法、管理和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考察,并结合成都的实际情况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 现象:公园中开餐厅酒廊 一周前,有读者致电本报,反映神仙树公园内有一家餐厅酒廊,与餐厅相连的还有一个被酒廊经营方圈起来的茶园,游人除非消费将被禁止进入这个区域。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这家(餐厅)酒廊除酒廊本身在公园内占了不小一块地外,与酒廊连为一体的茶园占地面积在300平方米左右,茶园内有150多个座位,座位和遮阳棚就搭建在树与树之间的空档内。 记者以游客的身份欲进入茶园,被这里的服务员挡驾并被告知,如不消费不能进入。酒廊负责人吴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是老板,不知道酒廊和茶园的修建是否有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之后,记者先后致电成都高新区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直到昨天得到的答复也只能是“此事还在调查中”,已在公园内存在1-2年之久的这个酒廊是否有准建手续,没有哪个部门给出明确答复。 事实上,类似现象不仅存在神仙树公园,公园内占地搞经营的现象在成都不少公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园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其功能之一就是为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场所,被商家圈占起来的地盘,不消费的游客将被禁止入内,这无形当中剥夺了游客享有的公共权益。 规范:立法管理公开听证 公园中是否准许开酒廊、茶铺?其面积是否受限?这些问题,在本次听证会上或许会有一个明确结果。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将对《条例》中涉及的诸多内容征求各方意见,《条例》中关于公园用地控制有不小的篇幅,其内容包括:园林部门应会同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公园发展规划,确定公园建设用地范围并划定用地绿线和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公园用地性质,需要改变的应制定调整方案,主管部门要对方案进行论证并组织听证;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与公园面积的比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已建成的公园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逐步调整达标。 责任:违反规定严厉处罚 《条例》对公园绿地面积未达到相关标准以及擅占公园场地、设施从事经营活动等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也有详细规定:在建公园的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按差额面积处以临时绿地占用费2-3倍的罚款;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未经批准进行建设或擅自改变设计方案的,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未按规定验收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责令退回占用的土地;擅自占用公园用地搞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并按工程造价10%以上20%以下处以罚款,逾期未拆的依法强拆;在公园内从事商业服务的经营者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