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相关单行法律下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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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4:48 东方网 |
东方网4月14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根据法律的要求,上海将选任763位人民陪审员,其中643位已获市、区(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其余120位在本月内选任到位。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介绍,这些“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培训后,将于5月1日起走上本市各级法院的审判席,任期为5年。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基本诉讼制度,与过去不同的是,人民陪审员不再是由各级法院自行确定,而改由各级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通过户籍所在地组织的推荐,或者向法院自荐,并经法院等审查和人大任命程序担任人民陪审员。本市763位“不穿法袍的法官”都是经由上述法定程序产生的,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他们享有与法官同等权利。 同时《决定》第18条还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 作者:徐亢美 (来源:文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