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公务人员“禁酒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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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5:38 北京晨报 |
昌平 晨报讯(通讯员王文强)从4月18日起,昌平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村委会干部,将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该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中午需要用餐的一律要在单位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并禁止饮酒。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的,禁止接受村干部的宴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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