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一房多卖”现象依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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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6:0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楼盘认筹陷阱重重》追踪报道 市民投诉:“一房多卖”现象依然存在 【本报讯】(记者冯杰)自市国土部门出台四项措施打击“炒楼”,将售房信息全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至今已近半月。不过,连日来,仍有市民投诉:“还有发展商在玩‘一房多卖’的‘把戏’。” 一位市民就投诉称,他曾于上月在位于福田区景田片区的某楼盘的售楼现场交纳了2,2000元定金,购买一处房屋。之后,楼盘的销售人员来电催促其去签署购房合同。该市民在前往签署合同之前上网查询了该处房屋的详细情况,让他震惊的是:“这套房屋居然是已经备案的房屋。”这位市民在投诉的结尾说道:“对于我们这些小置业者来说,在深圳埋头苦干多年,想实现的,无非是在这座城市中寻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可是,不良发展商们将我们购房的梦想变成了一场结果难料的赌博。!”为此,该市民呼吁:“强烈要求政府严惩不良发展商和代理商!” 记者昨日就此投诉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该人士介绍说,此类投诉反映的现象基本上可归为“一房多卖”,而“一房多卖”又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后,与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消费者”签定购房合同,并以这些“消费者的名义去国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此后再向银行贷款,套取现金。之后,开发商再与真正的购房者签定合同,再以各种名目去国土部门撤消备案,完成“资金回笼”。但是,按照市国土部门于4月4日出台的今后不再允许撤消备案的新政策,部分开发商这一“骗贷套现”的伎俩将彻底失效。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分楼盘的开发商的“资金回笼”存在极为严重的问题。“一房多卖”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更为恶劣。那就是开发商使用欺诈手段将一处房“卖”给多个消费者。该人士介绍说,后一种“一房多卖”实际上就是经济诈骗,是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 该人士表示,对于市民的投诉,国土部门将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取证,若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另有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衷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做到‘言出必行’。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一查到底。” 作者:记者冯杰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