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发展民族特色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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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6:19 大众网-大众日报 |
通讯员 王众 记者 石奇亭 报道 本报菏泽4月13日讯4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学成率执法检查组到菏泽检查《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他指出,要发挥少数民族重商善贾的优势,发展特色经济。 在菏泽市曹县、巨野、牡丹区,检查组走村庄,看企业,访学校,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了菏泽贯彻执行《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做法和经验及贯彻实施《条例》存在的问题,并听取了基层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曹学成指出,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工作的认识,用《条例》促进民族工作的开展。发挥少数民族群众重商善贾、长于屠宰加工的优势,鼓励引导发展特色的私营企业。努力拓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对外开放程度,优化经济结构,帮助少数民族贫困村制订发展计划,在资金、项目上重点倾斜,扶持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要充分发挥经济能人的作用,带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注意少数民族群众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