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户”待遇咋就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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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7: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刘海鹏实习生常涛)省城一市民在某企业宿舍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与原始住户相比,却遭遇了不公平待遇,每季度交电费时要多交纳30%的电力损耗费,对此,企业宿舍管理部门并没有解释清楚。 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做生意的需要,去年年底,她在山东化工厂宿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主告诉她,这里的水电费一季度交一次。4月初,李女士第一次收到缴费通知单后,便到化工厂宿舍管理室如数交纳了第一季度的水电费,收费人员当时只给了李女士一张手写的收据。 回家后发现一个季度用了230多度电,李女士感觉有点多,因为她和丈夫白天都在外面做生意,只有晚上才回家,应该用不了那么多电,便找到了宿舍管理室的负责人要求查表。工作人员告诉她,实际用电量是170多度,但买房户和租房户每季度必须多交30%的损耗费,至于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对方并没有给她解释清楚。这让李女士十分不解,“外来户为什么要多交损耗费?”就她所知,整个宿舍区有几十户租房户和买房户,光这一项,宿舍管理室一个季度要多收不少钱。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清河北路的山东化工厂宿舍,宿舍管理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管理电费的负责人正在家里装修房子,没来上班,估计这几天也不会来。对于李女士反映的问题,他告诉记者,化工厂宿舍每月都有巨大的水电损耗,厂里的员工可以享受厂里的补贴,但买房户和租房户一般都不是厂里员工,厂里不可能给他们补贴,所以要交纳一定的损耗费。至于为什么要交纳那么高的损耗费,30%又是怎么算出来的,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要找收电费的负责人,但收电费的负责人近期不会来上班,也没有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