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适用房让两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房梦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8:23 人民网 |
人民网南昌4月14日电记者任江华报道:4月13日,83岁的徐濂赣老人在小孙子的搀扶下,高高兴兴地搬进了南昌市京东小区的经济适用房。至此,南昌市6年来已为两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房梦。 为降低经济适用房成本,南昌市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征土地出让金,并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报建审批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半征收。与此同时,南昌市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和面积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标准,要求以中小户型为主,二室二厅户型的面积控制在80-90平方米之内,二室一厅户型住房面积控制在70-80平方米之内,一室一厅户型控制在50-70平方米之内。上述户型原则上按照3:5:2比例控制。 南昌市还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作了严格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有南昌市城镇户口;二是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未达标准的住房困难户;三是家庭收入在4万元(含)以下者。为避免经济适用房流入那些并不缺房住或想转手倒卖牟利者的手中,南昌市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制定了严格的四项审查制度。申请人必须先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再经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或街办核实盖章,然后再包审核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房管部门再次审核,经审核通过后还要公示15天,再无异议后,由市房管部门开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证才能购房。 南昌市房管局局长白波介绍说,南昌市正在制定《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的招投标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供应对象认定标准、申请审批制度等内容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