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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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8:5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14日电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采访时表示,和谐社会的第一句话就是“民主法制”,我想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法治社会。要依靠法律制度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来保障和谐社会的实现,引导全社会公民遵守这个法律,维护和谐的气氛。所以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律的支持,离不开法制的支撑。 罗豪才主席说,作为一个搞法律的学者来讲,我觉得可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很大作用。我们还在积极地探讨,想进一步在这方面做一些贡献。 他还说,今年政协会议期间,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提案,致公党连续3年对这一提案作重点调研,到了四川、辽宁,去年还开了一次国际会议。我们国家能源是比较短缺的,所以,怎样构建节约型社会,推行循环经济是很重要的。 此外,罗豪才主席说,打假问题既要通过立法,通过执法,也要通过大家共同树立一种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共同行动起来,这种伪劣的行为才可能更少。和谐社会应该能容纳矛盾并且解决矛盾。 关于怎样通过加快发展来消除不平等的教育?罗豪才主席表示,要大力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我们的教育管理制度这些年进步很大,发展很快,但是也还存在一些旧的体制上的障碍,对农村、贫困地区关注度不够。(袁建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