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重审:佘祥林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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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图: 法庭宣判后,佘祥林百感交集。昨天上午,震惊全国的“杀妻”冤案当事人佘祥林终于被洗刷冤情,湖北京山县法院宣告其无罪。因“杀妻”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当庭宣判无罪。法律终于还佘祥林清白。有关人士表示,正对此案办理过程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南方日报记者 严亮 摄(A06·第二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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