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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案:佘祥林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17 南方都市报

  “杀妻”案:佘祥林无罪

  该案在湖北京山县法院再审作出判决,当年侦办该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已被停职

  本报讯“本庭宣判,佘祥林无罪。”昨日上午10时许,随着法官胡多盛一槌敲下,佘祥林在法警拥簇下,突破包围的人群,离开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

  当日上午9时,京山县人民法院对佘祥林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法庭经过近一个半小时的审理,确认于2005年3月28日回到家中的张在玉确属本人,原审判决认定的佘祥林杀妻事实不成立,于是当庭判决佘祥林无罪,立即释放。据悉,当年侦办“佘祥林杀妻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现在都已经停职,正在接受调查。

  公诉人没做案情陈述

  昨日上午8点55分左右,佘祥林乘坐一辆轿车到达法庭。9时02分,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席,佘祥林也被法警带入被告席。法院审判厅内座无虚席,参加旁听的有近百人。数千名群众自发围在法院门外,来自全国超过50家媒体的100多名记者来到京山。

  审判长表示:“鉴于案情事实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请公诉人就本案的案情进行陈述。”公诉人明确表示:“不做陈述。”接着,审判长让佘祥林就案情做陈述,佘祥林的辩护律师之一张成茂就佘祥林如何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法律上进行了陈述。之后,张成茂要求出示并当庭宣读一份湖北省公安厅2005年3月28日和3月31日给出的刑事技术鉴定书。但是,审判长制止了张成茂的这一要求。

  法庭采信“张在玉还活着”

  在双方举证程序上,京山县检察院出具了四份证据,一份是京山县公安局在3月28日对张在生(张在玉的哥哥)所作的问话笔录,在这份笔录中,张在生回忆1993年农历腊月,他妹妹失踪后,张佘两家都进行了寻找,直到1994年4月11日,被雁门口派出所民警叫去辨认一具尸体,“感觉身高和体貌特征都像”,便确认死者为张在玉。

  第二份证据是张在玉的笔录,主要是自述了出走和嫁到山东的经过。

  第三份是张在玉女儿杨思寒和张母亲的户籍证明。

  第四份是张在玉和她母亲以及女儿的DNA鉴定证明,证实张在玉的身份。

  佘祥林辩护律师则出具了另外一份证明,为雁门口派出所民警对张在玉所作的问话笔录。

  “我们的关系不是别人说得那么坏,他(佘祥林)在每次喝酒后都有内疚感,主要是穷。”张在玉在笔录中说,出走之时,有些神志不清,但听到鞭炮声,知道快过年了。大约在1994年的农历三月十五,流落到山东碰到了现在的丈夫,多少年来,她一直很想念女儿,但怕别人议论她出走不好就没有回。也曾在几年前给她雁门口机械厂的同事、她的哥哥等多人写了信,都无回信,今年实在煎熬不住才回家看看。对庭上出具的五份证据,法庭均予以采信。

  佘祥林:公道自在人心

  控辩双方进行辩论阶段则显得极为平淡,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及佘祥林都表示没有什么要说的。当审判长要求被告人进行自我辩护时,佘祥林表示由辩护律师代为辩护,但审判长坚持由佘祥林自己作辩护。佘祥林遂拿出一张纸念了起来:“我没有犯罪,更没有杀人。希望因此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的巨大伤害,给予赔偿。”

  法庭在休庭15分钟后,审判长即作出判决:佘祥林无罪释放。法庭还提醒佘祥林,在判决生效之后,他可以提请国家赔偿。重审结束后,法庭外的记者蜂拥而入。面对媒体,佘祥林看起来非常镇定,但嘴角不停颤抖。过了好一会儿,他说:“公道自在人心。”

  张在玉:希望都能过安静生活

  “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高兴。”昨日,记者第一时间将佘祥林无罪释放的消息告诉了张在玉和他的哥哥,张在玉昨日没有出庭。他哥哥张在生说,他妹妹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他妹妹准备过两天就回山东。张在生转述张在玉的想法,只想在走之前见上女儿一面,不想再见佘祥林,希望双方都能够过安静的生活。

  三大悬念

  1 佘母已死能否获赔偿

  庭审结束后,佘祥林申请国家赔偿事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此,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张成茂律师说,在4月24日,也就是佘祥林宣判无罪生效日,将向有关部门递交国家赔偿的申请。该案牵涉到一个系列赔偿问题,包括:佘祥林的母亲被关押9个多月,出来后不久便死了;佘祥林大哥被关押41天;数位村民因作“良心证明”也被抓,有的竟长达3个多月等等。 因牵涉方面比较复杂,张律师说:“具体的赔偿数额现在还未确定,赔偿金额将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

  2 冤案责任人如何处理

  昨日,记者还从京山县公安局政委金士国口中获悉,当年涉及佘祥林冤案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涉案人员现已被停职,接受由湖北省政法委、荆门市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的审查。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京山县检察院已组织专人对佘祥林一案批捕、起诉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区分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检方办案人员的责任。

  3 那具无名女尸是谁

  佘祥林“杀妻”冤案因一具无名女尸而起。当初根据张在玉娘家人和好友辨认,这具在水塘发现的女尸身材、发型、年龄跟张在玉几乎一样,甚至连女尸乳房旁的一颗黑痣和生育时留下的切口也无差异,警方据此初步认定事主就是张在玉。现在已明确女尸不是张在玉,那么她是谁呢?

  律师感言

  该案意义远大于证明其个人无罪

  辩护律师周峰(任职湖北大可律师事务所):审理佘祥林案件的意义远大于证明佘祥林个人无罪。佘案经过三级公检法系统的办理和三级法院的审理,最后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其中也有部分部门没有及时纠错和滥用发回重审权方面的原因,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建立公开公正良性的司法制度与环境。

  辩护律师张成茂(任职北京天溢律师事务所):11年前,在没有相应证据的情况下,佘祥林却被荆州检察院起诉为故意杀人,在审理过程中,出现证实张在玉还活着的证明也未被采信,才致使冤案形成。佘祥林是不幸的,曾经背上了杀人的罪名,亲人受到了牵连,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但又是幸运的,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本报特派记者 贾云勇 新京报记者 吴学军 刘炳路

  图:

  4月13日上午,佘祥林被宣判无罪后,走出法庭,被上百名记者包围。新华社发

  佘祥林再也见不到母亲杨五香了,她为儿子的案子操碎了心,佘祥林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到母亲坟前磕头上香。《燕赵都市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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