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系安全带工人2楼跌落受伤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39 东方早报 |
身为公司总经理,却在酒后驾车将行人撞倒后逃之夭夭,最终导致受害人颅脑损伤身亡。肇事者4天后慑于法律的威力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黄浦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锦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9月4日凌晨4时左右,上海欧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张锦哲在陪客户喝酒后,驾驶一辆五十铃小客车在中山南路由南向北行使至东门路路口时,车右前侧将行人倪某撞倒在地,张锦哲见状后,不但不停车救护,反而驾车逃逸,被害人虽经在场的家属等人及时送到医院全力抢救,但终因救治无效于次日死亡。 张锦哲因为慑于法律的威力,于去年9月8日驾车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又自愿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人民币30余万元的协议。 日前,黄浦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锦哲故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事故至1人死亡,且肇事后又驾车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有自首情节,并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