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昨无罪释放后回村祭奠母亲 不愿勾起悲惨回忆家门口见过老父掉头离去(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湖北京山专电 (特派记者刘志华)昨日上午9时,湖北京山“佘祥林杀妻冤案”准时在湖北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佘祥林被法庭当庭宣判无罪。法庭还提醒佘祥林,在判决生效之后,还可提出国家赔偿。另据京山县公安局政委金士国透露,当年侦办“佘祥林杀妻冤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现在都已经停职,并且现在正在接受湖北省和荆门市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 监狱管理局主持仪式 佘祥林平静脱下囚服 记者从佘祥林所住的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总医院获悉,昨天早上6时,沙洋监狱管理局为佘祥林举办了一个简短的换衣仪式,以庆祝佘祥林洗掉11年的冤屈。 沙洋监狱管理局是于4月11日开会研究决定举行这个仪式的。昨天早晨,在佘祥林住院的病房内,佘祥林平静地脱掉了穿了11年的囚服,穿上家人为他精心准备的衣服。因为沙洋离京山县比较远,所以监狱管理局和佘祥林家人都没有耽搁。早上6时30分,佘祥林在家人的簇拥下走出医院,坐上车赶赴京山县人民法院参加9时开始的庭审。 8时55分 数百记者云集法庭外 法警替佘祥林挡人潮 昨日凌晨不到7时,大部分记者已在京山县法院外面等候,很多当地百姓也闻讯赶来。几十名法警站在法院门口,防止任何没有“旁听证”的人员进入法庭。法院门口的人越聚越多,京山县法院不得已,请求调集了十几名武警维持秩序。 大约8时55分左右,几辆小车悄无声息地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在几个人的簇拥下,佘祥林从一辆轿车上走了出来。人们潮水般涌上去,想看一看佘祥林的真面目。在法警和周围其他人的护拥下,佘祥林走进了法院大门。 此前,湖北省荆门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张科长曾对记者说,由于来到京山的记者太多,有关部门最后决定只安排中央级媒体和湖北日报、湖北电台及电视台的记者进入旁听。但经过多方努力,记者赶在开庭前进入了法庭。 9时02分 佘祥林再坐“被告席” 京山县法院开庭重审 庭审开始,佘祥林坐在了被告席上。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4份证据,表明了张在玉还活着,其中包括公安机关于3月28日对张在玉的哥哥张在生以及对张在玉本人的询问笔录。在笔录中,张在玉回顾了当自己的出走经历。公诉人同时出具了对张在玉、佘祥林以及他们的女儿作出的DNA鉴定。这些证据被当庭确认。 随后,佘祥林的辩护律师张成茂当庭宣读了另外一份张在玉于2005年3月28日的公安询问笔录,这份笔录揭示了张在玉出走前后的一些细节。 张在玉询问笔录“揭秘” 曾给家里写信但没回音 张在玉在笔录中说,佘祥林的家人经常虐待她,有时甚至不让她吃饱饭,使得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尽快离开这个地方(佘家)”。但张在玉也表示,她与佘祥林的感情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糟,相反,佘祥林在喝了酒之后,还常常流露出对她的歉疚心情。 张在玉说,1993年11月初,她带着女儿杨思寒来到佘祥林工作的派出所,希望佘祥林能够为女儿的学费想想办法,但佘祥林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再加上自己的工作单位———京山县雁门口镇机械厂要搬迁,心里很着急。一来为赌气,二来怕人要学费,她这才离家出走。 张在玉在这份笔录中还透露:在山东安下家后,她一直思念女儿,为此还给哥哥张在生写过两次信,还给雁门口镇机械厂的同事唐小清(音)写过信,但都没有回音。 张成茂律师提供的这份张在玉询问笔录,在得到公诉人的“无异议”之后,同样得到了法庭的当庭确认。 10时55分 佘祥林当庭无罪释放 轻念“公道自在人心” 法庭辩论阶段结束后,休庭了15分钟。随后,审判长当庭宣布,佘祥林无罪释放。法庭还提醒佘祥林,在判决生效之后,他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庭审就此结束。 佘祥林准备离开法庭时,记者蜂拥而上。当很多记者要求佘祥林背对法庭审判席,以方便拍照时。佘祥林的嘴角在不停地颤抖,憋了好一阵,才说出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 15时20分 点燃红香祭奠老母亲 见过父亲掉头离家门 在法警又一次的护拥下,佘祥林走出法庭,坐车直奔雁门口镇。 到达雁门口镇时,已是中午时分,在镇政府的招待下,佘祥林吃过午饭。下午3时左右,佘祥林重新坐上车子,直奔雁门口镇何场村———这是他被保释后第一次回家。 20分钟后,佘祥林下了车,直奔母亲杨五香的坟墓。看到了母亲的墓碑,他笔直地跪了下来,没有说一句话,但双眼早已通红。这时,佘祥林的妹妹拿来了一扎红香和几扎冥币。佘祥林将红香点燃,深深插进坟头。佘锁林点燃了一挂长长的鞭炮,在鞭炮的青烟和响声中,佘祥林久久地低着头…… 离开母亲坟墓后,佘祥林跟着哥哥和妹妹走到了家门口。他同出门迎接他的父亲佘树生紧紧地抱在了一起。但随后,他并没有走进家门,而是一掉头,回到了车子上面。佘祥林说,“我不想看到家里当年的那个样子,实在不想。” 庭外 当年办案人员正接受调查 京山县公安局政委金士国昨向记者透露,当年办理佘祥林冤案的公检法部门有关人员现都已被停职,正在接受湖北省政法委、荆门市政法委等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的审查。接着,记者联系韩友华、卢定成和曾忠等当年办案人员时,发现他们的手机都已关机,家里电话也无人接听。 重审结束后,包括佘祥林辩护律师周峰在内的知情人士,都对此次重审出现的几个怪现象表示了无奈。 京山县法院该不该回避? 周峰说,京山县法院是没有资格重审该案的。“这样的案件,至少都应由荆门中级法院重审。但他们并不希望这样做。” 周峰说:“而且,当年判决佘祥林15年有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5年的,正是京山县人民法院。”周峰还说,“按照回避的原则,京山县人民法院也是应该回避的。” 对于记者为何律师们没有提出回避请求的问题,周峰表示了无奈:“如果我们提出的回避请求成立的话,那么今天的这个重审就不会出现。而这样一来,对我的当事人佘祥林尽快实现自由之身是不利的。因此,我们不得不向现实妥协。但这也恰恰说明,当前我们的司法实践中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公诉机关该不该回避? 周峰还认为,作为当年指控佘祥林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公诉机关———京山县检察院,本来也应“回避”,但该院的公诉员同样到庭参与了重审。 在庭审时,周峰曾要求公诉人回避。但公诉人说:“公诉人不仅有代表国家起诉的权利,同时也有监督权。而且,公诉人既可起诉被告人有罪,也可公诉其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