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眼镜老板告商会侵权败诉 要求道歉不获支持,但法院认为商会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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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直通车眼镜”追踪 本报讯(记者刘佳)昨天,越秀区法院驳回了直通车眼镜店经理的诉讼请求。但该店经理称,下一步,将以不正当竞争来起诉广州眼镜业的两巨头——“东方”、“明廊”。 今年1月25日,号称全国首家眼镜平价超市的直通车眼镜店开业(以低于市场价将近一半的价格出售眼镜)。2月1日,广州眼镜商会发出一封信,呼吁全体零售商和批发商若发现有牌子与眼镜直通车内的雷同,最好抵制。 直通车眼镜店经理司徒尚炎认为此信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将商会告上法庭,要求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象征性地赔偿1元。 越秀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商会方面认为,信是向内部成员发放的,不是针对直通车眼镜店。 法院 商会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2月以来,本案原被告都有意或曾向工商部门举报过对方不正当竞争,至今并无结果。原告也未明确就此事提起诉讼。但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商会发信呼吁抵制原告经营方式的做法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同时,法院认为商会只在信中表达了对直通车眼镜店经营方式的不满,没有故意捏造事实,也无对其进行人格侮辱的表述,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 更换对象欲再次打官司 对此结果,司徒经理表示不满意,准备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商会成员——“明廊”和“东方”两家眼镜店。 依照规定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而商会不符合此条件,故当时没以此来起诉。 现在,司徒认为商会会员“东方”、“明廊”在此次事件中起了重要作用,他们“把持商会利用商会”,“欺负”直通车眼镜店。 除了诉讼,司徒还有一招——开新店。司徒表示,现在货源问题基本解决。新店位于下九路一地下室,现已装修完毕,准备试业,估计“五一”将正式营业。新店的产品比现在的直通车眼镜店要多3到5成,眼镜总数可达1万多副。 被告 担心行业健康出现问题 宋宁,就是司徒提及的东方眼镜董事长,现为广州眼镜商会副会长、零售委员会主任。明廊眼镜总经理江顺昌也是商会副会长。 宋昨天表示,商会共有80多会员,内含10万多从业人员。直通车眼镜店的这种经营方法,使得他们的营业额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有的下降了3成左右。“整个行业健康都成问题。眼镜不能当酱油醋来卖,它在验光和配镜方面都要求很专业,否则眼镜就是眼睛的杀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