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偷伤乘客 公交公司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41 南方都市报

  小偷伤乘客 公交公司赔?

  公交公司对建设部相关《办法》不甚“感冒”,乘客拍手称快但怀疑落实力度

  本报讯(记者范素娴 罗斯丁)乘客在车厢内被小偷所伤,公交公司是否要赔偿呢?对建设部近日公布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广州各公交公司提出疑问,更有乘客质疑新规的落实力度。

  乘客遭小偷围殴起诉公交公司

  将在6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除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以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与公交公司相比,乘客们则对新规的出台拍手称快。乘客廖先生认为,乘客是公交车的顾客,因此公交公司应对乘客安全负责,新规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但市民温小姐对新规落实力度存疑。本月10日,她抱着3个月大的小孩坐公交车,小孩的头就被车关门夹了一下。而她无法提供证人,但公交公司却能提供三位证人证明未夹到小孩。

  去年,在公交车上制止小偷行窃的林先生,遭到偷盗团伙的围殴时,公交车司机在汽车到站后打开车门放跑了小偷。林先生把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林先生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公交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正在等待二审的判决。

  营运事故中受伤乘客多获赔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公交公司普遍对《办法》的出台不甚“感冒”,认为由于取证难等原因,对公交公司现行操作意义不大。三汽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新规的出台对公交公司影响意义不大。据了解,目前广州大多数公交公司,只要出现营运事故,乘客受伤,无论责任是否在公交公司一方,公交公司都必须先负责乘客的赔偿,如果责任在第三方,则由公交公司向其追讨。

  昨日,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办法》的正式文件。各公交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等正式文件下达后,才能进一步研究。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陈逸飞病逝
英国王储查尔斯婚礼
个人房贷提前还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生
漫画版《红楼梦》
网球大师杯官方站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多性伙伴个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