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个人 注册公司申请土地 即可集资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54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汤琦琳柯鹏)随着一些大城市的高房价让普通市民普遍感到购房压力增大,个人集资建房开始成为一种新现象。昨天召开的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传出信息,个人需要注册公司,并取得土地后才可建房。巧合的是,本市首例个人集资建房计划昨天在徐汇注册成立。专家认为,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个人集资建房难度不小。

  集资建房应符合条件

  对于“上海市政府对个人集资建房有何态度”的问题,焦扬表达了市政府“依法”两字的态度。

  她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的推进,国家对企事业单位自建住房的用地已经明令禁止,对城市私人建房也停止了用地审批。

  “因此,个人向政府申请国有土地建房难以实施。”焦扬说,对于个人筹资组建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取得土地、建造房屋。

  首家公司昨注册

  昨日,本市首例个人集资建房计划———“家园”组织向徐汇区工商局申请正式注册一家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18万元人民币,由18位发起的年轻人人均出资1万。有趣的是,为了消除个人集资建房的烙印,“家园”正式改名为“圆家”,取“一圆家庭梦想”的用意。

  原“家园”计划发起人之一的李昀宏昨表示,现在的政策有一些障碍需要跨越,他们也正在研究进一步的发展计划,特别是如何顺利拿地、如何公司化运作开发、是否寻找合作对象是最大的问题。

  集资建房难度不小

  众所周知,房地产是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风险高、利润高的行业,由于合作建房组织内部固有矛盾所导致的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一方面可能使这种建房模式的经营成本会远高于房地产公司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其自身抗风险方面的弱点,可能会造成因市场动荡或者政策变化所引发的结构性崩塌。

  业内分析师指出,除了宏观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外,即使注册公司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拿地几乎不可能;而与开发商合作的模式,与开发商之间、各个参与者之间的权利责任划分以及集资问题的法律风险都是需要跨越的鸿沟,最佳结局也就是“团购”打折房。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陈逸飞病逝
英国王储查尔斯婚礼
个人房贷提前还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生
漫画版《红楼梦》
网球大师杯官方站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多性伙伴个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