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试点有偿回收过期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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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54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顾盈华)为了进一步推动市民安全用药意识,昨天记者获悉,宝丰大药房响应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的号召,从4月16日起进行为期10天的“有偿回收过期药品”。 “清理家庭小药箱”和“药店回收过期药品”活动已经在本市开展了一段时间,可平均每家药房每个月只能回收十几、二十盒过期药品。 “也许‘有偿回收’能够带动市民清理家庭小药箱的热情。”药房有关负责人表示,届时市场零售价20元以上的药品,药房将以2元回收;零售价在20元以下,以市场价的10%回收。无论一盒药品还剩几片,只要保存完整的药品包装,药房都将有偿回收。 虽说是有偿回收,不过有关部门并不允许药房用现金形式进行回收。药房以代币券形式,让市民以药换券后,在药房用代币券购买药品等。药品全部回收后,药房还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把这些药品集中、公开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