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拿补助须参加公益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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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01 中国青年报 |
本报南京4月13日电(程勉中侯杰记者郁进东)今后,江南大学的贫困生获得各类资助须参加一定量的公益劳动或是社会工作,这是该校今年推出的一条新政策。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有2万多名在校生,其中贫困生占到20%左右。江南大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方式解决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困难。从今年开始,学校要求获得定期困难补助的学生、学费减免的学生以及接受社会资助的学生,按照他们获得的补助等级,参加相应数量的公益义务劳动。如获得一等困难补助的学生(每月补助150元)每月要参加5小时公益劳动。公益劳动分为劳务型、管理型、智力型三大类,如校园文明纠察、校园义务劳动、助研助管、社区服务、法律援助、义务家教、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江大学生处副处长朱飞老师说,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大学生,有义务通过参加校内外的公益劳动,回馈社会对他们的关爱。此外,此举也有助于培养大学生们的劳动观念,锤炼他们自立自强的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