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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部门明确表示:将大力提倡“暗中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02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

  镜头一:北京京津高速路上,一辆红色马自达以140公里的时速疾驶过违法超速监测点。“啪啪啪”,自动监测仪摄像头上的闪光灯连闪3下,3张违法车辆的彩色照片和时间、地点、车号、时速等相关信息,立刻被记录在警方的电脑存储器里。

  镜头二:北京西长安街上。一辆黑色桑塔纳占用公交车道行驶,“啪啪啪”3张照片瞬间将违章车信息记录在案。

  “电子眼”被称为“不休息的交通警察”,监视着城市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遍布全北京市的“电子眼”有900多处,主要职责是向交管指挥中心实时“转播”各路口路段的路况。不过,它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功能———记录进入镜头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交通违法自动监测设备都在昼夜不停地工作着,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逃不过“电子警察”敏锐的眼睛。据了解,在北京上岗的“电子警察”的数量年底将达1000台。

  据统计,2004年,北京市交管局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4.9万起,在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中,由“电子眼”作出处罚“决定”的,就占了47.2%。

  4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景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北京交管部门将大力提倡“暗中执法”,今年交管部门非现场执法要占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60%。张景春说,随着北京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交警非现场执法智能化、自动化程度将更高。

  除了看不见的“电子眼”,北京交管部门还将大张旗鼓地提倡交警在马路上“暗中执法”。现在值勤交警的手中又多了两个先进“武器”———数码照相机和DVD摄像机,既可利用照相机随时拍摄违章停车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也可利用摄像机拍摄一闪即逝的动态违法行为。新设备的使用大大缩短了数据录入时间,提高了执法效率。

  张景春说,目前交通事故频发,而交通警力有限,利用“电子眼”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可以大大提高执法效率。他向记者列出这样一组数字:6000交警,235万辆机动车,350万机动车驾驶员,2004年北京市交管局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4.9万起,交通万车死亡率7.59%……

  张景春认为,所谓交警“暗中执法”实际上是相对而言的。举例来说,这条路是单行线,有一辆车逆行了,就至少有这样两种可能:一是司机可能确实不知道,二是司机存在侥幸心理想逃避处罚。交管部门设置单行线,是根据这条路段车流量、路况等实际情况定下的。如果民警站在里面,违法的司机就说交警是在那儿等着他违法。但对于顺行的司机来说,他就会顺理成章地认为交警是站在那儿值勤。

  “与国外相比,人们常说美国的警察在你一旦违法时,往往会兵从天降,不知道警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我们对这一做法是持赞赏态度的。实际上,抱怨交警暗中执法的,往往是那些想逃避处罚的违法司机。”

  张景春说,对每个驾车人来说,不管交警“明里执法”还是“暗中执法”,都应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暗中执法”,是为了惩治那些企图侥幸违规的司法,从而保证每一个上路公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保证一个城市的交通体系和谐运转。

  作者:记者 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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