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先定是造成冤案的重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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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02 中国青年报 |
本报武汉4月13日电(记者程刚)“从独立审判的角度考虑,省高院不会对荆门市京山县法院此案的审理过多介入,也不会就此案公开表态或统一接受媒体的采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层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该人士告诉记者,“佘祥林冤案”案发,连日来全国各地媒体持续跟踪关注,高院也感受到了极大的压力。不可否认,公检法三家司法机关,在这一冤案的形成过程中,都有各自的问题。但该人士认为,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法委未审先定,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和独立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