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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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市场环境或发生质变 周三股市受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消息的鼓舞高开高走,市场低迷气氛被一扫而光。上证综合指数创出了本轮反弹新高1254.32点,最终收盘1248.20点,上涨28.69点,一举吞没前两天的跌幅。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未来具体方案如何,股权分置的“破题”将成为中国股市的重大转折点,股权分置解决的过程,也就是中国股市酝酿巨变的过程。本报记者 杨欣 市场表现: 股票价格将大变身 昨日关于“解决股权分置已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的消息见诸媒体后,市场开始猜测谁将成为解决股权分置试点的幸运儿。 先前有过全流通试点传闻消息的吉林敖东、广州控股、银鸽投资等昨日开盘即快速上扬,而国有股比重相当大的上海本地小盘股更是在开盘后受到增量资金的大力追捧,另一家市场的老牌指标股四川长虹也出现放量再度走高的迹象,开盘不到一个小时即封涨停,而且延续到收盘。以该股基本面看,其股权结构简单、国有股比重高、市净率低的特征明显,因此成为试点幸运儿的一大热门股。 试点热门股的股价表现,令市场产生无限的想象空间。有业内人士认为,试点的逐步推出,有可能引发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变身”,能拿出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方案的上市公司,股价上涨,反之,股价则有可能被踩入“18级地狱”。 上市公司: 生存环境趋于宽松 上市公司普遍认为,全流通问题的解决将解决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圈钱、侵占小股东利益等不良行为,使得上市公司的生存环境趋于宽松。 某上市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资产巨大,全流通可能会更为复杂。同时公司不存在圈钱、侵占小股东利益等不良行为,因此“我们并不希望全流通那么快施行”。但他同时也指出,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确存在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间的激烈矛盾,因此全流通的解决无疑是给他们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曾经指出,要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在防止虚假信息、内部交易和恶意操纵市场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只能是“破题”全流通。 而有业内人士指出,全流通变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让上市公司充分展现资本的活力,并让优质上市公司有更多的机会施展拳脚。 大小股东: 坐到一张谈判桌上 在全流通“破题”的前提下,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关系也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往中小股东无法表达意愿,对上市公司重大决策只能“以脚投票”的状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变。 据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此次证监会在确立试点公司之后,其余上市公司将由大股东提出统一方案,然后经流通股股东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否则有可能连融资配股的资格都没有。自此之后各自有着不同利益的股东们破天荒坐在了同一个“谈判桌”上,为谋求一致利益而努力。 著名经济学家刘纪鹏认为,如果所有公司的全流通方案都由中国证监会一个一个审批是不行的。但是如果把矛盾自下而上,靠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自己来解决———换句话说,好像夫妻间解决矛盾———就可以实现双向认同,让各位股东们自己来推进自己的全流通方案。 热点问题 某权威统计数字表明,在各种解决方案中,中小投资者对“维持股权分置现状30~50年不变”和“张卫星”方案认同度比较高,相对而言,更多投资者认为其他方案也许可能会引发暴跌。 继续股权分置现状30年、50年,留给后人解决39.66 %张卫星:定股与定价方案36.90 %古前进:复权全流通方案5.14 %国有股回购注销方案3.71 %非流通股直接上市按市场价减持2.39 %其他8.71 %试点模式意属何方 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证监会提出无扩容概念的试点模式,就是不会从股民那里拿钱。试点不会通过配售,而是采用送股,10送3、10送5都可能;或者大比例分红,单边扩股。股民的股票马上就值钱了。 张卫星:建议对流通股股东扩股,非流通股保持不变,从而实现全流通。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证监会应先确定一个原则,然后根据各个公司自己的情况,由各个利益方自己博弈确定具体的方案。 著名经济学家韩志国:全流通的试点方案一定是妥协的产物,最终获得实施的方案肯定不会对各方来说都是最好的方案,而一定是次好的方案。 巴曙松:如果承认A股流通股含权这一基础、承认市场化的基本原则,那么,最早推出的方案,就可以说是现有的约束条件下的最优方案。(顾狮) 试点公司花落谁家 著名经济学家韩志国:证监会目前并没有定试点公司,目前的各种说法也不足为信,一定要以最后公布的为准。但首批试点公司一定是绩优公司,可能是从沪深300指数样本公司中挑选。 江苏天鼎秦洪:媒体的报道已作出暗示或挑明。虽然有关公司赶忙澄清,但无风不起浪,所以,广州控股、银鸽投资、吉林敖东等与股权分置方案有过关联的个股均有可能成为试点股,另外,三一重工、益民百货等个股也有着这方面的潜力,值得跟踪。 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首批试点企业名单可能在5月份最后确定。届时,将会有1~2家上市公司公告全流通。试点企业很可能从国有大中型上市公司中产生。 华夏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董晨:首批试点公司最可能在家电、手机等国家控股的有竞争力的行业中产生。企业纯粹的法人股所占份额越小,越容易成为试点公司。(顾狮)(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