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处方药凭方销售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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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1:1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近日,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市区某地段的药店存在无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该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市局还就此问题通知各区(县)局,要求在近期重点针对“盐酸曲马多片”等药物,组织对处方药凭方销售的专项检查。 在对长江路、龙湖村等外来人口较多、人员素质较低、治安复杂的地段进行重点检查中,被检查的各家药店均知晓奇迈特(盐酸曲马多片)等类非吗啡类强效镇痛药为处方药,做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 按照药监部门规定,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处方药应当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外配处方购买。今年来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当前的药品零售行业的GSP认证,经常组织人员对药店进行检查,让市民安全、经济、放心用药购药。据了解,今年一季度药品案件明显下降,为40余宗,案值为3.43万元,同比下降了17%和79%,市场正在走向逐步规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药品分类摆放、处方药凭方销售是一家合法合格药品零售企业应该遵守的经营方式。市民的投诉有利于发现问题,加强监管力度,希望广大市民在发现不法经营行为时及时投诉,共同建设一个规范的药品市场。(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