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教师不得参加高考监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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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1:3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薛冰 通讯员廖翊华)记者昨天从省考试中心获悉,今年,高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和与考试有关的工作,并在考场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今年要消灭试卷雷同 据最新出台的2005年高考工作规定,今年广东高考特别强调加强监考队伍的建设,省考试中心要求各级招生部门要做好监考员的挑选和资格审查工作,把“消灭试卷雷同”落实到每一个主考和监考员。对于监考人员,今年将建立和健全奖惩制度,把监考业绩考核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年度考评等结合起来。对工作质量高、敢于制止和登记违纪作弊考生的监考员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放松考场纪律的监考员予以坚决撤换,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试卷雷同严重、考试管理松懈、违纪作弊现象严重的考场,取消定点考场资格。 作弊考生将张榜公布 今年,省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全部都设立并公布考试违纪作弊举报电话,各考场设立举报信箱,加强社会监督,采取措施禁止考生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试室。考试中,监考员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要严肃提出警告,如实登记,并由两名监考员和主考签名。考试结束后,市招生办公室作出处理决定,并上报省普通高考评卷场,省评卷场根据市招生办公室的处理决定进行成绩处理;评卷期间发现答卷雷同等违纪作弊行为的,经评卷教师认定后,违纪作弊考生由省评卷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省考试中心统一公布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结果。 此外,今年试卷保密责任人落实责任制,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试题的印刷、运送、保管、保密等工作。省、市(区)招生部门和各考场要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制约评估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