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就对外新闻发布的工作原则、内容、发布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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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1: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江河)自我国政府部门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证监会就由于在此方面的缺位而备受市场质疑。日前,为进一步强化新闻发布管理,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首次就证监会对外新闻发布的工作原则、内容、发布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不过,证监会并没有公布具体的新闻负责人。 重大事件将及时发布新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法规、规章和办法等;中国证监会采取的重要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组织的重要工作会议以及重要活动等;证券期货市场的整体运行情况信息;证监会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 据《办法》规定,证监会新闻发布一般采用的方式包括:向新闻媒体提供报道材料,包括可供新闻报道的文字和影音材料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在证监会网站()上登载各类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媒体采访;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以及其他的一些发布方式。 听信传言亏了12万 信息是否客观、真实,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一位唐先生昨天对记者表示,自己2004年12月初听信传言以7元多买的300多手南京熊猫股票,现在已经亏了12万多。昨天,该股收盘只有4元。而广发证券一位人士昨天表示,日前一些机构恶意散布谣言,也加剧了证券市场的波动。“4月1日的行情就是个别机构为出货所散布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还表示,希望市场参与各方能运用法律手段,对涉及自己的不实传言和错误报道进行及时澄清并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好自身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不排除运用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谣言散布者的责任。(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