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秦州区发生一起恶性毁林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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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2:50 兰州晨报 |
天水秦州区发生一起恶性毁林事件林业局称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明码标价村领导带头卖树 4月10日,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盘龙山村发生一起荒唐的毁林事件,一片由国家出资种植、面积达百余亩的集体林地,却在该村村委会3名领导的特批下被村民肆意砍伐。更为离奇的是,砍树前,村上领导先在树上“明码标价”,粗的一棵十余元,细的只卖2.5元,村民黄某给村上交了195元钱,竟“买”了49棵大小不一的槐树。 目前,秦州区林业局和林业派出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报料:村委会擅自卖树秦州区太京镇盘龙山村是个偏僻的小山村,村民生活普遍比较清贫。 4月13日,该村村民向记者反映,前两天,有人对该村的一片集体林乱砍滥伐。他说,该村有块百余亩的林地,以前有护林员。 1998年后,没有了护林员,林区成材的树木便逐渐被砍了。 一位老人说,这片树林是1972年由国家出资种植的,经过30多年的养护,才长成现在这个样子,看着树被砍伐村民们觉得心痛。他听说是村委会收了村民的钱后,擅自作主将林区的树卖了。之后,在老人的带领下,记者在林区走了走,发现树被砍后留下的新旧树桩到处可见,触目惊心。买主:195元买了49棵树 在该村村民黄某家,记者看到他家正准备盖房子,大门已立了起来。在其家院子和屋后,记者看到一堆木头,黄某说是4月10日在村上集体林砍的。这些木头上都标着价钱,大一些的15元、12元,小的2.5元、3元不等。 黄某说,他一家四口人挤在一间房里睡,很不方便,想盖间房子,又没有木料。前些日子,他找村支书想掏钱买点木料。 4月10日,在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的带领下,他和亲戚拿着锯子和斧头去林区砍树。砍树前,村上3个领导在他要的树上先削掉树皮做了记号,标上了价格,砍完树再统一算账。当天黄某家共砍了49棵树,给村上交了195元钱。村民:林木买卖由来已久 采访中,许多村民对伐树有怨言。他们说,伐树的事由村委会说了算,谁家需要木头只要给村委会说一声,交了钱就可以随便去砍,村委会与村民之间这种林木买卖交易已进行好些年了。 而村上从来就没有公开过林木交易的账目,村上领导完全把这块林地当成了他们的私有财产,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村民们还说这种事情虽然没有人向上级反映过,也没有人来管过,但村民私下对村上这种做法意见很大。村领导:砍树还要办证? 该村领导说,村民黄某家境贫寒,家里人口多,为了解决其困难,村上领导经研究后决定给他卖树。当问及砍树前有无办理相关手续时,村上领导说,树是村上的树,自己的村民用木料,无可厚非。至于砍伐证、林权证、砍树申请他们一概没有。该村村支书说:“当时村民要急用,村上让他先砍些,事后村上再向乡上汇报。”村文书则说,这么多年,砍树要办手续他以前还从没听说过。林业局:村上严重违法 4月13日,秦州区林业局和林业派出所派员到该村调查毁林事件。据统计,新砍的碗口般粗的成材林有18株,小树40余株,旧的树桩随处可见。在该村村民的房前屋后,基本上都有被砍的林木堆放。 秦州区林业局白副局长告诉记者,如要在集体林、国有林中砍伐树木,必须由村上写申请、乡上加注意见,上报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采伐证。同时,采伐林木的行为必须在林业局派出的技术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盘龙山村委会在一无采伐证、二无林权证、三无申请的情况下,擅自买卖集体林,属严重违法行为。区林业局将对盘龙山村委会的私自砍伐行为做出严肃处理,并责成村委会恢复砍伐地植被。 文/图本报记者王兰芳(来源:兰州晨报) |